甲状腺是人体最表浅的内分泌腺,位于甲状软骨下方,气管的两旁。正常成人甲状腺重20~25克,不能触及。但是“腺”小力量大,甲状腺分泌的激素几乎可作用于机体的所有细胞并影响其新陈代谢,另外它也是生长和分化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激素。那么在女性孕育新生命的特殊时期,甲状腺这个重要的器官又需要我们如何呵护呢?
备孕阶段
母体孕前甲状腺功能异常会对胚胎早期发育造成损害,可能增加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风险。我国已于2010 年启动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为半年内有怀孕计划的育龄夫妇提供健康教育指导和免费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前已覆盖全国所有区县。其中,与女性甲功异常筛查有关的指标包括女性甲状腺疾病史的问询及促甲状腺激素的实验室检测。如果促甲状腺激素在参考范围下限至2.5mU/L之间,甲状腺功能正常,可正常备孕。如果促甲状腺激素不在上述范围内,需配合医生进行下一步的筛查及诊断。
妊娠阶段
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异常,如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甚至单纯甲状腺自身抗体阳性都与不良妊娠结局直接相关,并可能损害后代的神经智力发育。对妊娠早期妇女的甲状腺疾病筛查指标包括血清TSH、FT4、TPOAb。筛查时机为妊娠8周以前,最好在妊娠前筛查。
妊娠期临床甲减选择左甲状腺素治疗,目标是将血清TSH控制在2.5mU/L以下,一旦确诊妊娠期临床甲减,需要立即开始治疗,尽早达到治疗目标。
已患Graves病甲亢的妇女最好在甲状腺功能控制至正常并平稳后妊娠,以减少妊娠不良结局。正在服用甲巯咪唑或丙硫氧嘧啶的备孕妇女,如果妊娠试验阳性,可暂停抗甲状腺药物并立即监测甲状腺功能和甲状腺自身抗体,根据临床表现和FT4水平决定是否用药。虽然丙硫氧嘧啶的相关畸形发生率与甲巯咪唑相当,但是其程度较轻,所以既往应用甲巯咪唑的妊娠妇女,如在妊娠早期需要继续治疗,可以在医生指导下更换为丙硫氧嘧啶。
哺乳阶段
考虑到乳儿药物暴露的风险,正在哺乳的甲亢母亲如需使用抗甲状腺药物,应权衡用药利弊。我国的药品说明书规定,丙硫氧嘧啶与甲巯咪唑均为哺乳期禁用药品。虽然有研究提示,较低剂量的丙硫氧嘧啶(<300mg/天)和甲巯咪唑(<20mg/天)可能对母乳喂养儿是安全的,但通常不建议母亲在接受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期间哺乳。如果母亲哺乳意愿强烈,应在每次哺乳后服用抗甲状腺药物并定期与乳儿至医院监测相关指标。
既往诊断为甲减的妇女,妊娠期对甲状腺激素需求量增加是妊娠本身所致,所以产后左甲状腺素剂量应当恢复到孕前水平,并于产后6周复查血清TSH。如果是妊娠期诊断的临床甲减,产后可给予非妊娠状态的左甲状腺素剂量。与甲亢患者不同,甲减患者在服用左甲状腺素期间是可以正常哺乳的,因为在推荐治疗剂量下,排泄至乳汁中的甲状腺素不足以导致乳儿发生甲状腺功能亢进或TSH分泌被抑制。对于在妊娠期间诊断亚临床甲减的患者,产后可以考虑停用左甲状腺素,并在产后6周评估血清TSH水平。
以上就是准妈妈和哺乳妈妈们应当引起重视的甲状腺相关问题,让我们一起关爱甲状腺,助力好孕产!
作者: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张楠楠
审核专家: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主任药师 李国辉
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光明网科普事业部联合发布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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